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勃利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加强防范、依法打击”的反假货币工作方针,统一协调和组织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防范和打击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币信誉,根据《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为市政府秘书长于庆贺,第二召集人为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行长闫世达。
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火车站、文化局、教育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并会同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反假货币的有关工作。
(二)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在市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下,本着“信息共享、加强沟通,依法履责、严肃打假”的原则,指导、组织全市开展反假货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涉及反假货币的重要工作;
2、组织全市反假货币知识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反假货币宣传、教育工作;
4、通报全市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表彰先进;
5、监督、检查各区、县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
6、及时反映反假货币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反假货币工作建议和要求;
7、完成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与反假货币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七台河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其主要职责是:
1、处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2、根据联席会议召集人的决定,筹备召开联席会议、起草文件、组织会议以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