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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七台河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1)设立警示牌。

  (2)汛期镇、村应派人值班监测。

  (3)在山坡底部设置截流沟,疏导泥石流堆积物。

  (4)有强暴雨发生时,应加强观察避让。

  (5)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迅速撤离。

  (四)宏伟镇富山村泥石流防治

  主要为强风化堆积物,正处于形成期。主要危害对象为村寨和农田。防治措施如下:

  (1)汛期派专人进行监测和巡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2)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通行。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迅速撤离。

  (五)茄子河镇龙头村地面塌陷

  位于茄子河镇龙头村龙头屯,地理坐标为东经131°07′16.9″,北纬45°48′37.3″。为采煤形成的塌陷,塌陷尚在发展。主要危害对象为农田。防治措施如下:

  (1)汛期派专人进行监测和巡视,发现塌陷坑扩大等险情及时上报,及时撤离人员。

  (2)雨量大时,禁止田间作业。

  (3)及时填堵塌陷坑,汛期防止地表水进入坑道。

  (六)鹤大支线1.4km及0.9km处崩塌(葫芦头沟崩塌)

  防治措施如下:

  (1)汛期派专人进行监测和巡视,及时清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2)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通行。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迅速撤离。

  (七)依宝公路209km处崩塌

  防治措施如下:

  (1)汛期派专人进行监测和巡视,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2)设立警示牌,限制车辆通行。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迅速撤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部署、督察工作。

  各级政府、七煤(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及七煤(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切实落实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明确领导、单位、岗位及个人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勃利县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明确重点,编制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好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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