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宣传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评估、评价,分类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制度以及客运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同行业管理挂钩行动情况;宣传客运企业推行每月对司乘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情况;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及互相通报情况;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投标清理取缔客运挂靠车辆,规范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秩序情况。
5、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在《七台河日报》、七台河电视台、七台河交通台播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动态,介绍安全行车常识,并通过访谈、跟踪报道等形式,播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报道;在全市城乡重要路口、市区繁华地段,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悬挂宣传牌匾、过街横(条)幅,利用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七台河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指挥部,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春波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良,市交通局局长邵洪杰,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尊,市安监局副局长尹茂志,市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徐玲,市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路东波任副总指挥,市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会战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满春林任办公室主任,市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为会战办公室成员。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的组织领导。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部门协作。交通运输、宣传、公安、农机、安监等部门要主动参与、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取得实效。要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采取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2010年1月下旬,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对“四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坚决、不彻底,仍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