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的通知
各理事:
《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经2009年3月29日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附: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湖南省律师协会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2009年3月29日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省律协2009年度经费预算报告。
一、编制2009年度经费收入支出预算的基本原则
2009年是省律协七届理事会任期的第一年。经费的预算应该围绕理事会的中心工作在确保日常管理正常开支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厉行节约,为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和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二、2009年度会费收入预估580万元
根据2008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的数量的执行情况,预计2009年省律协会费总收入58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的307.33万元,今年实际可用于预算支出的经费为887.33万元。
三、2009年度律协收入减少的原因
1、免收注册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55万元;
2、免收律师人事档案托管费12.5万元;
3、部分省直律师事务所下放至长沙市管理,省律协收取的会费相应减少。
四、2009年度经费支出预算689.77万元
考虑到今年专项支出比较多,原则上将上年结余的307.33万元提取三分之一用于今年预算。
(一)会议费 54.4万元
1、2月召开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开支32.4万元。
2、召开常务理事会3-4次,约需6万元(1.5万元×4次)
3、召开市州秘书长会议约需4万元(包括食宿)
4、召开理事会2次约需8万元(包括租场、资料的打印、食宿)
5、本省全国律协理事、常务理事参加会议的交通费2万元
6、本省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的交通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