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铜政[2008]2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工如下:
李明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于勇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发展与改革、监察、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物价、招投标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政策研究、税务、金融、证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局、物价局、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市政府研究室、开发区(滨江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协管编制工作。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铜陵办事处。
邹震同志 负责统计、史志、循环经济试点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统计局、史志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
联系团市委、总工会、妇联。
万以学同志 负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企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资协调中心。
联系市烟草局、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关,省无委会铜陵管理处,市工商联,工行铜陵分行、中行铜陵分行、建行铜陵分行、徽商银行铜陵分行,铜陵供电公司,在铜保险公司。
叶萍同志 负责科技、民政、环保、档案、地震、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盐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民政局、环保局、档案局(馆)、地震局、国家(铜陵)环境保护长江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联系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盐务管理局,市科协、残联、红十字会。
吴桂和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市容管理、西湖新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西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重点工程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