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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8]58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社会秩序稳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奥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举世瞩目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即将召开,在这两项重要国际体育盛会前后,亦即自现在起至9月份的重点时段,通过整治社会管理秩序,完善救助手段,落实救助措施,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维护文明进步的国家形象。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清进一步做好当前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奥运会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配合,加大保障,全力做好流入地、中转、流出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返乡、安置等工作。
  二、成立组织,统一指挥和调度
  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正保任总指挥、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民政、公安、卫生、行政执法、教育、财政、司法、交通、法制办、残联以及县、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市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指挥部负责部署工作,建立统一协调的领导机制。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加强沟通协调。
  同时,为提高集中救助工作的力度,成立由民政、行政执法、公安、卫生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集中救助巡视队,加强奥运期间集中救助的巡视工作。县、区政府及街道、乡(镇、办)应组织人员组成街道、社区巡视队负责区域内的救助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奥运会期间的集中救助工作。
  三、明确分工,加强协调与配合
  (一)市民政局
  1.认真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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