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临时调整的通知
(铜政[2008]2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的工作分工进行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李明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
万以学同志 负责发展与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物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税务、金融、证券、应急管理、企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物价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物资协调中心、开发区(滨江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局、铜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铜陵边防检查站、铜陵海关、省无委会铜陵管理处,市工商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铜陵银监局、工行铜陵分行、中行铜陵分行、建行铜陵分行、徽商银行铜陵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铜陵办事处,铜陵供电公司、在铜保险公司。
吴桂和同志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市容管理、西湖新区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