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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户外广告的通告
(铜政告[2008]4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创造优良整洁的环境,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长江路、淮河大道、义安大道实施户外广告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长江路(天井湖宾馆→康复路口)、淮河大道(民政宾馆→丰收门)、义安大道(起舞→金山路口)。

  二、整治内容:

  上述路段沿线户外广告设施(含店牌、霓虹却等)。

  三、整治时间:

  2008年8月初至2008年9月底。

  四、本次整治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规划、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配合。

  五、沿线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沿线房屋产权单位应按照整治要求带头行动;各沿线经营户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本次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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