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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铜陵市2008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工作。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量联〔2005〕247号)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167-2006)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2008年底完成)
  (十一)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的要求,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指导企业编制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2008年底,完成市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市经委,2008年底完成)
  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十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大力推进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企业工艺控制、关键设备消化吸收和生产线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主要产品的资源利用率、降低产品综合能耗。建立项目储备,筛选一批层次高、效益好、示范作用大的高新技术项目和节能效果好的节能新产品、新装备,推荐申报国家节能、节水国债项目和省节能专项计划,争取国家国债资金和省节能基金支持。围绕实施“十大节能工程”编制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规划》与《分年度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年内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全年性工作)
  (十三)支持一批节能技术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引进。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绿色制造、节电、节煤、节油、节水和绿色原料替代等技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目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全年性工作)
  (十四)加快节能新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运用变频调速、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组建节能专家队伍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年性工作)
  五、突出重点,推进各领域的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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