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的提升。延伸产业链、发展深加工,促进铜、建材、能源、化工等支柱产业结构的提升;培育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逐步提高低能源、资源消耗产业的比重,降低产业用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全年性工作)
(六)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实施水泥行业的淘汰落后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能耗的小水泥、小煤矿、小选厂、小球团以及各类小型铁、硫、金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并、转”,统筹规划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全年性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77号),对钢铁、铁合金、水泥等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现有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经委、铜陵供电公司,年底前完成)
(八)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把好新建项目节能关。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写、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和项目的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全年性工作)
三、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基础管理
(九)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管理体系。重点用能企业要按照《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意见》(铜政〔2006〕74号)的要求配备能源管理、能源统计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重点用能设备档案,对本企业的重点用能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对高耗能设备进行改造,淘汰明令禁止的高耗能设备。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考核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经委,分年度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