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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0-2012年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2010-2012年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吉林市2010--2012年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五日

吉林市2010-2012年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优势、在国际具有一定地位的骨干重点企业,增强我市整体经济优势,市政府决定2010年-2012年在我市实施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培育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以主导产业为重点,通过项目建设、产业升级、开拓市场、协调服务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批对全市工业经济具有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利用三年的时间,使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由现在的25户发展到81户。其中,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由1户发展到6户;年销售收入50-100亿元的骨干企业由1户发展到6户;年销售收入10-50亿元的骨干企业由11户发展到28户;年销售收入5-10亿元的骨干企业由12户发展到41户。5亿元以上骨干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由50%提高到70%,发展速度高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

  (三)培育原则

  坚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与十大优势产业发展振兴相结合,使骨干企业成为带动产业优化升级的主导力量。

  坚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与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相结合,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产业为龙头,组建一批产权清晰、股权多元、产业主导力强的骨干企业。

  坚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重点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把骨干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坚持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把培育企业技改项目和大项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企业来我市投资。

  二、培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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