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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国地税互联系统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国地税互联系统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8〕1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为了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加强国地税合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系统应用水平,省局决定从2008年2月份,启动国地税互联数据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国地税互联系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
  国地税互联系统,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定期定时把国税和地税双方的数据进行有效交换,让国、地税之间互相了解数据的差异性和共性,并对差异性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的应用软件。国地税互联系统设置五大功能:
  (一)数据比对发送功能
  该模块属于应用模块,是国地税信息共享的核心模块,主要用于比对国、地税有联系的各项数据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并对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数据有选择地进行分类下发。该功能满足管理科长和税务所长岗位应用。
  (二)数据查询统计功能
  该模块属于查询模块,是在对国税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将数据进行分类整理,通过综合征管系统,向各级地税机关提供查询功能模块。该功能满足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岗位及业务岗位查询。
  (三)数据处理反馈功能
  该模块属于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已经发送的任务情况,创建任务数量,任务所处状态,任务办理状态,任务处理完成并结束。该功能满足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岗位及业务岗位查询。
  (四)数据比对查询功能
  该模块属于查询模块,可以查询数据比对结果的数据信息。模块的数量和名称与“数据比对发送”功能模块相同,没有发送功能。该功能满足于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岗位及业务岗位查询。
  (五)数据处理统计功能
  该模块属于查询模块,可查询统计各模块已产生工作任务及任务办理状态。该功能满足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岗位和业务岗位查询。
  二、职责分工
  (一)省局征管处负责确定与省国税局进行征管数据交换的内容和范围。
  (二)省局税收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全省国地税征管数据的交换。
  (三)市局征管科处负责监督检查县区局,利用国地互联系统进行查询、比对和比对结果业务处理,定期向省局上报相关情况。
  (四)县区局管理科及所属税务所(分局),负责利用国地税互联系统进行信息查询、比对和比对差异信息处理和反馈。
  三、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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