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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进一步加强社保费基础工作
  (一)确保基础数据录入的准确。各征收单位应对本单位涉及社保费征收的初始化内容进行一次重新的检查核对,保证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险种、费率、级次、对应的经办机构、国库等项目录入、核定的准确。
  (二)加强对负责申报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增强责任心,使其监督缴费单位,将综合申报表中缴费基数、缴费人数、费款所属期限等基础数据指标填写正确,从源头上确保进入系统的数据质量。
  (三)全力做好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普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辽社险专发[2008]2号)对地税机关的要求,认真审核税务登记证号、经营状况等指标,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普查工作。鉴于这项工作与省局已布置的继续搞好调研的内容基本一致,可将两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把配合普查的过程变成完善我们的基础数据,彻底摸清底数的过程。
  五、开展纳费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一)省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纳费检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将组织财政、劳动、地税三个部门对各地的社保费征收工作开展检查,检查面为管户的10%,并对检查结果设定奖惩措施。各地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费款的征收和管理不出问题。
  (二)开展社保费专项检查。省局将于2008年7月至10月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06年及2007年两个年度中企业申报和缴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高收入行业的检查力度,督促其据实申报、足额缴费,增强缴费意识。各市要抓住专项检查的时机,透视征管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征管漏洞,优化纳费环境,不断提高征管水平。对各市的检查质量,省局将组织稽查局进行抽查。
  六、强化已开发软件的应用,推进社保费信息化工作
  今年是我省“金税三期”建设的关键之年,省局将在不断完善新征管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启用数据挖掘平台中的社保费查询软件、收入计划分析软件和费源管理软件。各地要在加大培训的基础上,强化软件的应用,全面熟悉使用纳费评估、社保费查询、重点费源管理、收入计划分析等模块,切实发挥信息化促进征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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