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积极创新制度办法,切实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
1.为扩大参保覆盖面,增加社保费收入,省局与省劳动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增加基金收入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参保等若干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32号),既扩大了参保范围,又为4类囿于各种原因续保难的人群提供了按自由职业人员条件续保缴费的便利,而且实行了在“专项行动”期间对上述4类人员一次性补缴欠费不再课征滞纳金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自由职业人员收入成为今年保费收入增长的又一亮点。
2.为完善缴费基数政策,便于基层掌握和执行,省局与省劳动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33号),对缴费基数确定依据、计算口径、具体项目作了详细的解释和列举,为征收管理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
3.为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劳动、财政、地税和工商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80号),出台了一些有力度、有突破性的政策,如:规定对未参保企业强制征收基本养老社会统筹部分费款;从业人员达到8人及以上的城镇个体户,其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执行与企业一致的费率(原先为12%,企业费率为20%);参保单位申报工资总额低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其单位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征收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扩面、增加费源、扩大费基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清理欠费工作
一是对欠费大户进行公开曝光。为有力警示和遏制故意拖欠费款行为,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局于6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等省内15户欠缴社会保险费超千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首批曝光,共计有国家和省市级30余家新闻单位和媒体参加了发布会。据统计,沈阳、辽阳、鞍山、本溪、铁岭等市也分别对欠费企业在当地主要报纸上进行了曝光。目前,曝光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自公告以来,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咨询电话和针对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举报电话明显增加。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对欠费企业也起到了震慑作用,部分欠费企业在公告面前放弃侥幸心理,想方设法筹措资金缴纳欠费。下一步,将进一步对曝光的欠费大户实施跟踪管理,对拒不缴纳欠费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为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挖掘费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全面完成今年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的征收任务,省局下发了文件,要求从7月到11月份,在全省范围内重点针对中直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业人员百强民营企业、年缴费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点费源大户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企业2006年和2007年两年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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