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年度考核的通知
(周政办[2010]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周口市2010年度责任目标》和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比2009年降低5%等项目标任务,经研究,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目标责任书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