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71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务局、市属各有关单位及中医类社团:

  2011年度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和《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请表》(申报表及申报条件请在www.szhealth.gov.cn网站下载),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报我委中医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医处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我委将组织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后,推荐上报国家级、省级和确定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联系人:范小洪,联系电话:25535993)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
  3、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4、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条件
  5、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1
  项目编号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申报单位: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主办单位

 

联系电话

 

招生对象

 

招生人数

 

办学地点

 

收费标准

 

办班时间

 

办学方式

 

教学时数

 

拟授学分

 

考核办法

 

项目负责人

 

教师姓名

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授课题目

学时数

    

 

    

 

    

 

    

 

    

 

    

 

    

 

    

 

办学

目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