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进旅游创建,积极开展景区创A、饭店创星、企业创优活动。加快推进涡阳、蒙城2县旅游强县创建力度,力争2009年蒙城县进入全省旅游强县行列,确保2010年涡阳县创建成功。积极支持谯城区古井镇、谯东镇,涡阳县新兴镇、闸北镇、石弓镇,蒙城县板桥集镇、小涧镇,利辛县阚疃镇、张村镇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争创旅游经济强镇。力争3年内全市4A级旅游景区达到4家、3A级旅游景区达到6家;4星级旅游饭店达到3家、5星级旅游饭店达到1家;有2家旅游企业进入全省20强或全国100强行列。
(六)实施整体品牌营销战略和宣传推介活动。市内各主要媒体要设立旅游专题栏目,主要公共场所要设立旅游公益形象广告,营造旅游发展氛围。组织创作一批高水平的、以亳州文化为题材的文艺作品,争取在主流媒体上刊播或由国家级艺术团体上演。主动与苏北、鲁南、豫东大中城市和“泛长三角”、“京九沿线”等主要客源地做好对接,采取“请进来”考察采访和“走出去”大篷车宣传等形式,组织“携手大中原、走进新皖北”集中营销活动,拓展客源市场,做到客源互送,利益共享。加大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主要旅游报刊、网站的宣传力度,提升亳州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
四、扩大财政投入,推动资本运作
(七)加大旅游投入。市、县旅游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市场宣传促销、产品开发建设、人才教育培训和旅游表彰奖励等。从2009年起,市、县(区)两级旅游发展资金要在上年基础上逐年增加,并积极争取省旅游发展资金扶持。
(八)创新旅游投资开发模式。鼓励支持除国家禁止以外的各类资金和大企业财团进入旅游行业,各种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依法发行债券或上市融资,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在政策范围内对旅游项目优先贷款;鼓励支持各种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开展担保业务,允许旅游景区项目的特许权、营运权和收费权作为贷款质押担保;鼓励支持信托投资公司和其他投资公司为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提供资金支持,多渠道解决旅游发展建设资金问题。
五、坚持体制创新,建立奖励机制
(九)创新体制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组建亳州市文化旅游发展公司。积极整合旅游资源,统一经营、管理、投资、开发市内相关景点,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招商和融资步伐。创新旅游经营管理模式,推动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景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等旅游要素进行有效合作,发挥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
(十)加大奖励力度。对新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3A、 4A、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优秀旅游强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进入全省20强、全国100强的旅游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对为亳州旅游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