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2009年铜陵市地名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政办[2009]56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2009年铜陵市地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9年铜陵市地名工作要点
(市民政局)
2009年地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民政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工作要求,以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主线,坚持“务实创新、科学发展、为民服务”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四个专项事务,积极拓展地名服务,推动地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完善地名规范。根据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地名规范,加大各项地名法规政策宣传,推进地名工作社会化。重点做好新版《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编制铜陵市地名总体规划。地名规划是加强地名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地名命(更)名的重要依据。根据民政部、
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铜陵市2009年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会同县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住房城建委、城乡规划局等部门,于2009年12月底前基本编制完成铜陵市地名总体规划。
三、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根据“数字地名”专项事务的特点和地名数据库软件要求,指导县区采集、整理、录入11类地名属性数据工作,基本建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为搭建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奠定基础。2009年8月底前,各县区政府要全面完成本级地名数据库的建设,做好本辖区地名数据库建设的指导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本辖区地名更新数据。
四、积极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制定我市地名标准化建设方案,会同市财政局、住房城建委和城乡规划局等部门更新城区道路地名标志。指导县区及铜陵经济开发区开展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