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资府发〔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资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三日
资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2009-2013年)
我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川府发〔2004〕29号)和实施《资阳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资府发〔2005〕56号,以下简称《一五规划》),5年来,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行政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日益加强。但各地区、各部门间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离《纲要》要求有差距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0〕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以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为推进资阳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