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高度重视工商所思想政治工作。工商所思想政治工作应重点抓好党支部建设、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工商所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任务。
(十二)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工商所都要建立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活动经常、作用明显的坚强战斗堡垒。各市局要统一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县(市)、区局班子成员要按照包所责任制分工,帮助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每年不少于三次。工商所长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工作又要带好队伍。
(十三)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把党的先进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荣辱观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等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县(市)、区局班子成员要为工商所讲党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和谈话活动,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形成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
(十四)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警示示范教育,培养基层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切实抓好干部“八大作风”建设,解决作风建设上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廉洁执法的理念。全面推行向管理相对人代表述职述廉工作。因地制宜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五、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和管理教育,进一步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十五)落实学习培训任务。工商所干部培训,实行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相结合。省局重点培训基层执法骨干,总结推广培训经验。市局要制定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工商所长和一线执法人员轮训,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组织业务考核和岗位资格考试。县(市)、区局除集中培训外,要采取以会代训、以案说法、案件听证、每日一题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基层干部每年不少于12天的培训,使每个干部都能熟练掌握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法律法规知识,熟练使用业务软件。培训效果要和岗位任用挂钩,充分发挥干部培训的基础性作用。
(十六)努力提高工商所长综合素质。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坚持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标准,选优配强工商所长。加强工商所长培训力度,采取上挂锻炼、异地挂职等形式为工商所长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创造条件。实行岗位轮换制,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满五年的应予交流。选拔县(市)、区局班子副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工商所长经历的同志。
(十七)完善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机制。全面落实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双向选择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健全完善基层执法队伍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执法资格等级评定制度,稳步推进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拓展基层干部的职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