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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三是积极开展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各市要加大对农资检测资金的投入,加强对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农资检测计划。要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及时公布质量监测信息,引导广大农民购买放心合格的农资商品;积极探索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度,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资商品质量档案;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四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傍名牌”和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要做到“五个突出”。突出重点季节:在春耕、夏播、秋种等重点农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区域:即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呈现区域化发展特征的地区;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集散地;以及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突出重点对象:即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有多次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村流动商贩。突出重点品种:要依法严厉查处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和复合肥等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突出重大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的案件。
  五是实施监管“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工商所的执法力度。各县区级工商机关和工商所要切实承担起农资监管的主力军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和检查的力度,严格日常监管执法,扎实推进“红盾护农”行动向纵深发展。要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的基础上,整合执法资源,不断形成综合监管农资市场的执法合力。
  六是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和农资打假与扶优工作。创新监管工作思路,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农资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农资商品质量追溯、强化农资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责任、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农资“质量承诺先行赔偿”等五项制度。要运用工商职能加强扶持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农资经营单位做大做强,扶持优质名牌产品占领市场,确保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资商品。要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建设活动,每市至少发展农资示范店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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