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7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7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扫黄打非”工作在完成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各市要继续抓好对重点县(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对象、重点时间段的整治工作,要突出本地区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下大力气,有针对性地解决本地区出版物市场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打击制售非法出版的窝点、摊点和游商,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群众的监督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现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大案,加大打击力度,做到接案必查,查必有果。沈阳、大连、鞍山、锦州、朝阳等市要加强对图书批发、音像制品批发、电子软件批发等集中经营场所的检查和监管,掌握重点商品的生产、采购、仓储和销售渠道,规范其经营行为。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等市还要注意发现和打击利用空港、海港、陆港走私贩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光盘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工作任务和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扫黄打非”工作的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今年初,省局连续转发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不断净化出版物市场的通知》(辽工商发[2007]6号)等文件,对“扫黄打非”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在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重点、联络员制度、具体查堵任务等方面都做了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清楚地认识到“扫黄打非”斗争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扫黄打非”斗争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将“扫黄打非”工作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工作日程,要及时发现新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动“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进一步健全查办大案要案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公平交易、经济检查分局、企业登记管理、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管理等业务部门为重点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早期情报预警、快速反应、联合封堵和查办案件的全员办案工作机制。要切实将查处大案要案作为突破口,加大对非法出版物、文化垃圾的查处力度。对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效能。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按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