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进一步加强出版物企业信用建设,利用现有的企业分类监督系统,逐步建立健全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的专项记录。实行出版物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对因违法违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予以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禁止其从事相关经营业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1、坚决封堵和查缴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遏制各类非法出版活动。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印刷、销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活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封堵和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误导群众情绪、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攻击党的领导、污蔑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性出版物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宣传品。要积极参加各地“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项行动,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境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境内非法传播。要将非法报刊纳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活动中,配合有关部门在9月至11月开展一次治理非法报刊的专项行动,对城市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包括重要机关、大学校园周边、商贸文娱场所、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宾馆饭店、过街天桥、车站、机场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进行反复清查,坚决查缴各类非法报刊,依法取缔兜售非法报刊的游商、地摊,依法严惩相关人员和单位。
2、坚决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及网上有害信息,实施“文化环保工程”,营造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全年要保持大幅打击力度,坚决查缴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和以未成年人为主要阅读对象的“口袋本”图书、卡通画册等有害读物,严肃查处参与制售有害读物的企业。积极参加5月至6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要以学校周边出版物零售和租赁摊点、出版物批发市场为重点,反复清查,严厉打击制售、传播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的违法活动。要结合曝光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自觉抵制淫秽色情非法出版物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侵蚀。
3、积极参加“反盗版天天行动”,坚决打击各类侵权盗版活动,树立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行动”,继续深入对音像市场、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对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核审登记工作,深挖盗版制品生产、销售、储存窝点,依法严肃查处参与侵权盗版活动的单位,从源头上切断盗版制品的生产基础。
(三)各市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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