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豪斌(市委常委)
1、对分管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计生委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所分管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市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查处、解决,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刘德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1、抓好市委统战部和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的市台办、市宗教局、市侨联、市工商联领导班子及其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民主党派的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统战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严格外事、宗教纪律;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
4、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夏先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1、抓好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及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的市直政法系统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