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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5、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胡水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1、抓好市委宣传部和分管的市文体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襄樊日报社、社科联、文联、展览馆及全市宣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对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宣传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协助市委书记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舆论监督,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重大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办落实。

  5、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范怀月(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

  1、对军分区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军分区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军分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深化党风党纪教育;对重大违纪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促落实;不断加强军队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4、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虞国旗(市委常委、副市长)

  1、对分管的市经委(含市三线办)、市科技局(含市地震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信息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汽车工业办公室、市机械行业协会、市燃化医药行业协会、市轻工行业协会、市建材冶金行业协会、市纺织行业协会、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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