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所分管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控制会议、领导干部公务接待的形式、标准以及市级领导干部工作用车等规定的落实,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艰苦奋斗的教育,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同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重要信访件,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市委“十不”承诺及“五个不许”的规定,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负责。
施真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协助市长抓好全市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的市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驻外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等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协管的市编办、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十七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及其它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及专项资金的监管;协助市长和分管副书记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法人员违法和司法不公等问题;协助市长经常听取行政监察工作、纠风工作和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汇报,加强领导、指导;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为有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注意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