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质农产品和现代物流“四个基地”,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企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等为载体,鼓励和支持企业、各类组织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使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三)积极争创精品名牌。结合我市“百亿工程”、“上市后备企业库”,制定并实施《襄樊市“十一五”重点培植中国名牌、湖北省名牌、国家免检产品指导规划》,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7]72号),按照“争创一个精品名牌,带活一家企业;发展一个产业,培植一批精品名牌”的思路,做大做强汽车产业,改造提升纺织、食品、化工、电力等产业,重点培植中航精机、骆驼蓄电池、新火炬轮毂轴承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品名牌。各类企业要广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把争创精品名牌作为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自觉行动,与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运用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争创精品名牌。要加大名牌产品的培植、引进、推介和保护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靠拢,同类产品向名牌产品集中;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吸纳先进技术和资本,培育拥有知名品牌产业集群,开展优质生产基地创建活的,增强本地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和服务;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维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
(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要加强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曝光并处理。以食品、农资、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强制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及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诚信襄樊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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