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8]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樊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襄樊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通行能力,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农村公路是农村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必要保障。“十五”以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但“重建设、轻管养”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渠道,养护管理滞后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我市农村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纳入本辖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公路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稳妥推进,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为原则,以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实行“管养分离”,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今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的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力争“十一五”时期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建立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价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实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达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边坡适度、排水畅通、设施完备、绿化美观,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提高通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