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9月份开始,到11月底以前结束。完成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难度大,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准备,超前谋划,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要坚持党管干部,发扬民主的原则。要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好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个原则贯穿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要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公正地酝酿、推荐、选举优秀农村人才进入村级组织班子,防止出现村级组织班子“家族化”或“派性化”现象。
(二)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党章》、《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村委会组织法》、
《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来操作,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严格把好选举关。要严防非组织活动,严肃查处跑风漏气、拉帮结派、徇私舞弊、贿选拉票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要坚持同步进行,交叉任职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大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拟推荐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按照法定程序应先推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竞选成功后,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民委员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交叉任职必须尊重选民意愿,不能硬性安排。“交叉任职”和“一肩挑”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届。对于软弱涣散的村,可以先选举村党组织,后选村民委员会。
(四)要坚持严格职数,优化结构的原则。选举村级组织班子,要严格按照有关职数配备的规定,合理安排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原则上,村“两委”成员控制在3-5人。村级组织班子中,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轻成员和妇女应占一定比例。
三、方法步骤
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主要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培训、试点和经费的落实及现任村级组织成员的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