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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襄办发[2008]22号)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和省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08]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做好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村级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切实保障农村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这一关系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通过换届选举,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准则,把党管干部与扩大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以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为重点,把群众基础好、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自己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党员,按照先由群众和党员分别推荐候选人,然后进行党内选举的办法(简称“两推一选”),选进村级党组织班子。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以《村委会组织法》《选举办法》为法律依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切实保障村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全面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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