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开展“放心肉示范市场”、放心肉摊床、柜台创建活动
年初,省局确定了今年全省向社会推荐的“放心肉示范市场”数量达到100处的目标,并确定了各市的具体数量指标。各市要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并将“放心肉示范市场”落实到具体市场,通过加强监管,使这些市场真正起到示范作用,确保全省县城以上纳入工商机关监管的封闭市场的鲜猪肉合格、放心目标的实现。
六、加强宣传,发挥社会监督功能
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鲜猪肉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普及安全消费的科学知识,形成社会共同关注的氛围。在市场内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病害肉、注水肉、劣质肉的鉴别方法,宣传食用病死、病害肉等不合格肉品的危害性,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同时,在市场内设置举报电话、信箱,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举报手段。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向广大消费者推荐质量好的企业和产品,对重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七、进一步加强鲜猪肉市场监管调研工作
年初,省局市场处已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2006年度市场监管调研工作的通知》,确定了“集贸市场鲜肉市场监管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06年度调研题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我省目前鲜肉市场监管有关问题,更好地维护鲜肉市场交易秩序,各地要安排专人深入基层,继续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准确了解本地区鲜猪肉市场经营、管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写出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于9月底前上报省局市场处。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监管能力
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业务、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尤其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适应监管工作需要。
九、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鲜猪肉市场监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与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商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针对工商机关在鲜猪肉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注水肉、注胶肉等疑似猪肉检验检疫难以认定、对注胶肉含量检测没有标准也无法检测等问题,积极同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提高对鲜猪肉的检验检疫水平。同时,要加强系统上下及相关职能机构的沟通与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和监管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好全省鲜猪肉市场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