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企业登记申请
第一节 开业登记申请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申请。
(一)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自批准证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应当自缴足其认购的股份后30日内;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应当自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应报经原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重新报批。
(二)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下列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4、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9、企业住所证明;
10、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1、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3、其他有关文件。
(三)提交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办理外商投资设立登记的企业代表或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如果外方已委托投资中方办理,也可由中方投资人签发,但应同时提交投资外方的授权委托书。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必须由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签发。申请设立时需提交的有关许可证、合格证,可事先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并要求企业作出于开业前提交许可证、合格证的书面承诺。
3、章程应由全体投资人签字并盖章。
4、投资中方的开业证明应提交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外方是自然人的,其身份证明应提交该国(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户籍证明或护照复印件。
5、 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董事会成员的委派文件应分别由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时间和期限。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董事长的产生是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的,需提交股东各方签署的协议;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则需提交董事会决议。
6、 住所证明,是自有的,应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是租用的,应提交与出租方共同签署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同时要附产权证明复印件;住所要注明具体座标地址,并提供方位图。
7、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应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章程应经创立大会通过,应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应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
第十八条 分支机构的登记申请。
(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隶属公司章程;
4、隶属公司对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隶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前置审批文件;
8、其他有关文件。
(三)提交的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应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设立分支机构的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或按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成员签字;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应依照本规程第十七条第(三)项公司住所证明的规定。
第十九条 外商投资其他形式的登记申请。
(一)登记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1、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登记申请。
(1)外商投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应符合下列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的企业法人。
(2)外商投资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应由其母公司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企业集团章程;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组建企业集团,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要求和规定需由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当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企业代表或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申请。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外国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
外国(地区)企业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合同;(4)该企业所属国(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合法开业证明;(5)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登记表、简历及身份证明;(6)需提交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