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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等级工商所建设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等级工商所建设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
(辽工商发〔2006〕34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等级工商所建设验收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好等级工商所建设。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等级工商所建设验收细则(试行)

项目

验收内容

分 值

标   准

扣分

得分

(5分)

1.工商所名称、印鉴、牌匾管理

2分

有一项与编制文件不一致扣2分。

  

2.内设机构管理

2分

未按标准设立扣2分。

  

3.个私协分会、

消协分会建设

1分

少建立1个分会扣0.5分。

  

(30分)

1.公务员配备

 

5分

公务员配备少于人数标准扣2分,有一人学历不达标扣1分,有一人计算机应用未达到“三会”要求扣1分。

  

2.支部建设

2分

各项组织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支部活动扣1分。

  

3.政治思想建设

3分

教育活动少开展一次扣1分。

  

 

4.素质、能力抽测

 

 

20分

随机抽查2-5名公务员,测试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现行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有一人次不及格扣2分;抽查个体工商户登记、市场巡查、案件查办等业务工作内容,有一人次一项不合格扣2分。

  

业务建设(40分)

1.个体工商户登记

5分

未建立电子户口档案扣2分,档案内容不全、数据不准确每发现一处扣0.5分,抽查年度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档案5卷,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

  

2.个体工商户管理

5分

个体工商户持照率一级所98%、二级所96%、三级所95%,随机抽查10户,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3.新办企业复查

2分

随机抽查新办企业半年回访率,一级所100%、二级所98%、三级所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缴费率

3分

查看收费台帐、数据库、收费票据,达不到标准此项不得分。

  

5.案件查处

7分

抽查所办案件5卷,按省局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

  

6.市场巡查

8分

未建立巡查制度的扣2分;实地抽查10户业户,每发现一项监管不到位现象扣1分;年度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7.消费投诉举报办理

5分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率未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8.个私协服务

5分

未开展为会员服务活动扣1分;会费收支每出现一次违规行为扣1分。

  

廉政建设(10分)

1.六条禁令

2分

随机抽查所内人员,对《六条禁令》规定不熟悉每人次扣0.5分,发生一起违反《六条禁令》现象扣1分。

  

2.政务公开

2分

每少一项公开内容扣0.5分。

  

3.廉政教育

1分

少进行一次廉政专题教育活动扣0.5分,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扣1分。

  

4.自查自纠

1分

根据记录检查,没有自查自纠的扣1分。

  

5.行风评议

4分

每发生一起吃拿卡要、违规收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受贿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分;行风评议列本地区最后一位或被新闻媒介曝光一次,此项不得分。

  

制度建设(5分)

1.学习制度

1分

政治、业务学习每少一次扣0.5分;所内人员对学习内容不熟悉扣0.5分;无学习笔记的扣0.5分。

  

2.会议制度

1分

未落实会议制度,会议内容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发现一处扣0.5分。

  

3.业务工作制度

1分

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公务员对制度不熟悉每人次扣0.5分;每发现一次未按制度落实现象扣0.5分。

  

4.内部管理制度

1分

制度不健全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5.会员服务制度

1分

未建立会员服务制度,制度未落实各扣0.5分。

  

内务建设(10分)

1.工商所标志

1分

外部标识不明显、不清洁各扣0.5分。

  

2.文明用语

1分

日常抽查每出现一人次未使用文明用语扣0.5分。

  

3.室外环境

2分

室外有垃圾、杂物、办公楼外墙不整洁,物品摆放杂乱无序,每发现一项扣0.5分。

  

4.室内环境

2分

物品摆放杂乱无序、悬挂杂乱无章、有垃圾污物、灰尘污渍、设施破旧未及时修理等每发现一项扣0.5分。

  

5.着装管理

2分

日常抽查每发现一人次未按规定着装扣0.5分。

  

6.仪表形象

  

2分

男同志留长发、胡须、女同志浓妆艳抹、着装时戴首饰分别扣0.5分,工作时间穿拖鞋、吃东西、大声喧哗分别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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