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律师协会关于在昆明举办《物权法》大型法制讲座的通知
期待已久的《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五次会议高票通过,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制定
物权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为帮助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学习并准确掌握《
物权法》主要内涵和立法精神,我们特举办一次《
物权法》大型法制讲座。现定于2007年4月7日-8日在昆明市红塔西路兵器疗养院大会议室举办《物权法》大型法制讲座,费用300元(含资料费、中餐费)。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全国知名民法学专家杨立新教授主讲《
物权法》、主要内涵、立法背景、
物权法漫长的立法过程与有关争论的热点问题及相关内容。
请各位律师尽早安排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力争在年检注册前完成40学时的培训,本次培训计入16学时。
从即日起可通过电话、传真:3101250向市律协报名,4月5日截止报名。
昆明市律师协会
北京中政达经济法学教育中心
2007年3月27日
附一:
杨立新教授简介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通化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杨教授长期从事司法实践、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对债权、物权、诉讼法等均有深入的研究。著有《侵权法论》、《人身权法论》、《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行为法》、《
合同法总则》等专著数十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其率先倡导的“民商法判解研究”在学术界和司法界都有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