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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昆政办〔2008〕28号),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昆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时间由上午8:30-下午5:00调整为上午9:00-下午5:00,新的工作时间从2008年3月1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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