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襄办发[2009]1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襄樊市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
襄樊市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8号令)和《湖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省政府218号令),有效治理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3-7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以下目标:(1)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坚决依法查处一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3)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加强B超管理、人流和引产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管理;(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制度和机制,标本兼治,有效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