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9]3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樊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襄樊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程序,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8]59号)和《
襄樊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号)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通过科学细化行政处罚幅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标准、加强自由裁量权监督、建立健全长效保证制度,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减少行政处罚权滥用,预防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保障执法公平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使行政执法活动更加公正透明,方便同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律目的,行政处罚行为符合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程序公开、透明,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实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