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2007年柳州市“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和桂政办发〔2007〕1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三大纠纷”调处加强年专项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柳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新形势下“三大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保护土地、山林、水利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柳州的建设。
二、主要目的
围绕“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和谐共处”这一主题,检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近5年来贯彻实施
《条例》的情况,总结各县区、各部门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执行
《条例》的自觉性,规范调处行为;进一步增强调处工作能力,提高调处的数量和质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内容和步骤
全面总结分析
《条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深入剖析当前“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提高协商结案的比例和增强调处决定的公信力,推动“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走上合法、公正、效率和制度化轨道。活动的主要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