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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评选“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评选“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活动的通知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树立“重服务、兴公益、建和谐”的良好职业形象,提高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水平,积极推动杭州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经市律协六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开展评选“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市律协成立“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评选委员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施国强任主任,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胡惠芳、市律协党委书记方绍清、会长胡祥甫任副主任,评委由市律协党委成员、市司法局律管处长、市律协常务理事、秘书长等人员组成。评委会下设评选办公室,成员由市律协秘书处、市司法局律管处相关人员组成,市律协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民主、客观的原则。

  三、评选范围

  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市律协个人会员均可参加。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热心法律援助工作,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对社会弱势群体有同情心、责任感,全心全意为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服务,按规定完成和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任务。

  3.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功办理为保护普遍性公民权益有促进意义的案件。

  4.积极参政议政,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学助残等活动。

  5.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部门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维权工作等各项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

  五、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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