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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的通知


  5.市级律师协会的建设(地位与作用、困惑与希望);

  6.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优势与局限。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市(省直)律协于5月10日前将参加会议的名单报会务组;

  2.省律协和杭州市律协将向各市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发出邀请,请各市(省直)律协做好联系落实工作;

  3.请各市(省直)律协务必于5月16日前,将演讲稿传真或电邮会务组;

  4.本次会议的会务、食宿费用全部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和杭州市律师协会承担;

  5.请各位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如期参加会议。

  会务组联系人:杭州市律师协会

  李美华(副秘书长) (0571)87555127 13868021450

  汪 蔚(办公室主任)(0571)87555128 13605812882

  传真:(0571)87555120

  网址:www.hzlawyer.net

  电子邮件:office@hzlawyer.net

  附件一:“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大会交流专题演讲安排

  附件二:“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大会交流专题演讲安排

  浙江省律师协会定于2008年5月29-30日举办“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根据论坛方案,大会交流的专题演讲具体安排如下:
  一、5月29日下午
  1.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作主题演讲。
  演讲主题为:市级律师协会的建设。
  2.省直、温州、衢州、嘉兴、舟山、湖州、广州七个协会的会长作专题演讲,时间为10分。
  演讲议题为:
  (1)律师业如何实现科学发展;
  (2)新《律师法》对律师业的影响;
  (3)律协党组织的建设。
  二、5月30日上午
  大会采用三位会长(其中一位为外省兄弟协会会长)与一位分管局长进行对话的形式,分三轮依次进行。
  第一轮:安排宁波、丽水、苏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杭州市司法局分管局长。
  对话议题为:职业律师担任会长的优势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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