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律师行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了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全面掌握我市律师事务所在人员聘用和管理方面的相关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律师行业贯彻《劳动合同法》调查工作,为制定行业用人管理政策、采取相应措施提供基础性资料。本次调查工作由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联合组织,由市律协劳动与行政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现将调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问卷的种类和调查对象
问卷分机构版和员工版二类,分别向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和律师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律师从业人员包括律师、实习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
二、调查方式
对机构版问卷采用普查、书面的方式进行,要求每个律师事务所填写(问卷附后)。对员工版问卷,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书面或登录“杭州律师网(www.hzlawyer.net)”填写的方式进行调查。
三、活动时间及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