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市农委:负责发布农业防灾预警信息,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赴灾区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15)市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害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调控工作。
(16)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对各个县(市)、区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综合管理。
(1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18)市工商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依法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生活生产必需品的市场管理。
(19)市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农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林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20)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及时向本行业传递低温雨雪冰冻预警信息,对重点景点要实行保护措施。
(21)市粮食局:负责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负责组织粮食、食用油的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22)市物价局:负责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3)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4)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在本预案Ⅱ级响应启动后,承担综合组工作。
(25)襄樊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市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
(26)武警襄樊市支队:在必要时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7)湖北电信襄樊分公司、湖北移动襄樊分公司、湖北联通襄樊分公司: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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