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一月五日
襄樊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组织,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襄樊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管理体制
1.4.1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编制本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1.4.3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5.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5.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