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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襄樊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七)针对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将为消费市场拓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广阔空间的现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涉及扩大消费和消费结构升级的产业、技术产品和基础设施改善的金融支持;注重完善住房、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资信调查、信贷办理、资产抵押、贷款担保、违约处置等全过程的法制化、规范化;通过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支持发展文化旅游消费以及农村消费等,带动消费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三、深化金融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功能
  (八)壮大襄樊银行业金融组织体系。在发挥国有大银行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继续开展引进股份制银行工作,年内争取招商、华夏、民生、光大等银行在襄樊设立分行;积极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年内力争引进主发起人设立1家村镇银行;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年内确保辖区2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改建成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九)加大县域金融服务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差别授信的方法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加快内部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改革,实现机构、业务、服务“三下乡”。要求:政策性银行在做好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向商业性金融业务渗透;国有商业银行普遍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从风险定价、成本利润核算、信贷审批激励约束、违约信息通报、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农业银行尽快组建并完善“三农”事业部,增强县域银行机构服务功能;农村信用社继续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在加强网点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将富余资金以市场化手段转入可运用于县域银行机构的路子,加大邮储资金回流县域的力度,拓展资产业务;市商业银行在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壮大资本实力的基础上,加快向县域延伸机构和业务的步伐,发挥本土金融的积极作用。对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将给予积极的再贷款支持。
  (十)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围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鼓励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电子信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发展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授信、担保、保险等业务开展集成创新,满足重点产业中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以及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满足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有条件的银行要推行电子商务合作服务模式,以网上银行为基础,利用互联网快捷便利优势,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开发电子商务联保业务,将小企业信贷产品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进行资源整合,突破小企业金融服务上的地域性限制。在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中,大力发展农户贷款,拓展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巩固、推行宜城“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模式;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经营承包权、可转让林权等为标的的抵押贷款;探索订单与保单相结合的金融工具,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新产品等方式,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互动,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放。
  四、推动企业调整融资结构,多方面拓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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