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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授予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等16家所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决定

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授予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等16家所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市(省直)律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在全省律师行业中推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抓管理、强素质、创品牌、上层次,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省律协于2007年9月以浙律协[2007]第46号文下达了《关于评选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对原省优秀所复查评审的通知》。各市(省直)律协和律师事务所对此十分重视,全省共有18家律师事务所经所在地律协初评后报省律协。经省律协考核组考核并经省律协党委会、会长办公会议联合评审,由省律协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现决定授予下列16家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省直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

  杭州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

  宁波  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

  温州  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

  绍兴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浙江浣纱律师事务所

  嘉兴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

  台州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

  衢州  浙江东昊律师事务所

  浙江中桥律师事务所

  丽水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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