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律师协会党组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市律师协会,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省广大律师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通过不同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奉献爱心,充分体现了云南律师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此,省律师协会党组是予以肯定的。5月20日,省委组织部根据中组部要求,决定接受党员的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重要意义,并号召广大党员律师、党员个人积极主动捐款。
二、各州市律师协会负责当地党员律师“特殊党费”的收缴,并将捐款向同级组织部门上缴。同时,将交纳“特殊党费”情况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省厅直属各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的“特殊党费”请交到省律师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