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技术
为了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落实技术手段和技术推广。在“十一五”期间,结合广西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及实际情况,重点推广技术成熟、经济适用、适合广西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点建筑节能技术,如地源热泵、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空调节电等建筑节能技术。这些技术具有共同特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能耗与资源的节约利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广西产业布局特点和建筑业发展水平;技术成熟先进,推广前景广阔,创新空间巨大;使用量大,应用面广,适应性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兼备,短期效益明显,长期效益稳定。
技术推广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以点带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动建筑节能的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节能的试点示范工作,认真组织,研究适合当地条件的新的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要以试点工程为载体,综合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展示节能成果,扩大宣传和推广。推广节能技术是推动绿色建筑的重要手段,是完成我区“十一五”建筑节能142万吨标准煤总目标的重要手段。
(四)加快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为了实现“十一五”建筑节能总目标的艰巨任务,除要求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外,还必须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广西的太阳能和浅层地能的可再生资源非常丰富,技术成熟。从2008年开始,原则上凡是有条件实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建筑物应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必须设计使用浅层地能或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供应热水,并在全区各县因地制宜地推广太阳能和浅层地能等技术。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区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达到290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建筑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使用浅层地能的建筑达到1900万平方米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5%以上。
(五)做好建筑照明节能工作
建筑照明的能耗控制是建筑节能工作的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国年照明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13%左右,而且以低效照明为主,节能灯与非节能灯的使用比例为1:7,节能潜力很大。从目前建筑照明的现状来看,建筑照明节能工作主要可以从电光源节能、镇流电器节能和传感监控器节能、灯具节能以及运行管理节能等方面入手。
自2006年起,我区建筑照明设计强制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光环境设计标准和节能灯具的产品标准,公共建筑及住宅公共部分的照明实施有效的运行管理。新建公共建筑实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中照明功率密度(LPD)目标值(强制性标准)。在既有建筑中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政府机关率先更换使用节能灯,到2010年,累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00万支。工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地铁隧道照明、港口码头等具有相对独立的照明配电系统的设施及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以照明为主要负荷的公共设施,大力推广照明节电技术的应用,并在全区建立推广应用照明节电技术城镇化综合示范县。
(六)建设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十一五”期间,健全广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能效, 测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改造。根据能耗统计结果,选取各类型建筑中能耗总量大、社会影响大、单位面积能耗排名靠前的重点用能建筑,部分能效高的典型标杆建筑,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并在政府或其指定的官方网站以及本地主流媒体对能耗统计结果和能源审计结果进行公示。2007年,以南宁市作为试点启动我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然后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开。南宁市在2008年全部实行,其余设区城市在2009年全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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