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数据表明,我区总建筑能耗约1000万吨,占全社会能20%左右,这个比例以每年0.5%的速度递增。截止到2006年底,广西城乡建筑面积约有15.4亿平方米,其中城镇为6.3亿平方米,包括约2.0亿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宾馆、车站、商场、学校、办公大厦等)和4.3亿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预计2006年广西的建筑能耗超过100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全区能源总能耗约20%。建筑能耗中空调和热水供应的能耗占60%左右,2006年夏季广西空调高峰负荷已经接近300万千瓦,超过全区总用电负荷的1/3,且增长速度较快。 “十一五”期间,广西仍处在建设快速、持续推进的阶段,建筑用能占全区总能源消耗的比重仍逐年提高,建筑能耗的增长导致能源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加快发展节能建筑,推进和实施建筑节能是广西各城市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十一五”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建筑节能作为提升建筑业技术水平、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建筑节能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气候适应性原则
广西地处夏热冬暖地区,夏季漫长,冬季短暂;长年气温高、湿度大;太阳辐射较强烈。针对广西的气候特点,广西建筑节能主要考虑的因素有:(1)建筑围护结构隔热,尤其是外窗的遮阳;(2)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考虑建筑朝向等;(3)夏季空调节能。
2、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要在抓好城镇新建建筑节能的同时,加快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步伐,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逐步把建筑节能向农村推进。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同时,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开发。
3、依靠科技进步
促进技术进步,推行科技创新是建筑节能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抓紧研究制订相关的政策,完成一批建筑节能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成套技术开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满足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先进产品,建立节能建筑标识认定体系,编制技术与产品推广、限制、禁止目录,做好技术和产品的转化工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政府主导与激励措施并举
要充分发挥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作用,用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建筑节能市场和节能产业化的发展。对新建建筑,通过严格的节能设计标准,辅以各种激励措施,引导开发商、产品供应商等自觉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及改造,通过采取财政补贴、提供专门融资渠道等优惠政策,引导业主通过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性能评估,确定改造措施后进行。同时,通过综合运用能源阶梯价格等经济调节手段,引导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和绿色建筑的发展。
5、创新机制,规范市场
要快速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加强建筑物设计、建造和使用监管,建立建筑物生命周期内节能监督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监督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形成社会监督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切实降低建筑能耗,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