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企业破产法、证券法研讨会的通知
(市律协发〔2008〕12号)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拓展新《
企业破产法》、《
证券法》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西安市律师协会拟与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西安市法官协会、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企业破产法、证券法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主题
1、新《
企业破产法》理论与实务;
2、新《
证券法》理论与实践中的前沿研究。(具体论文题目自拟)
二、征文截止时间
2008年5月15日前请将投稿论文报送市律协秘书处,所有论文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请随稿附盘,并在封面左上角注明“
企业破产法、
证券法研讨会征文”字样。投稿者须留下真实姓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联系电话(最好是手机号码)。
三、征文要求
1、创新,有独到见解;
2、字数3000字以上;
3、注释5-10个;
4、文责自负,不得抄袭。
四、奖项评选
1、由主办单位邀请高等院校、法院、律师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评出一、二、三等奖,在研讨会上交流并给予表彰,获奖证书以陕西省法学会、陕西省法官协会名义颁发;
2、获奖论文汇编成册(内部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文汉、高 洁
联系电话:88637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