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律师协会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农民工维权业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省律协关于召开全省律师农民工维权业务经验交流会的通知【陕律发(2008)20号】要求,全省律师农民工维权业务经验交流会拟定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工作,精心安排人员撰写有关农民工维权方面的业务文章,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至少组织撰写一篇文章,并于2008年8月25日前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2、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要填报2008年元月1日至8月25日办理农民工案件统计表,统计表附后。